这个春节,他们又没回家(岁末年初探作风)
2025-08-04 07:52:25
作者:孙维国

朱慧卿 作
记者8月2日了解到,市场监管总局7月31日发布并施行《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、抽成、会员费、技术服务费、信息服务费、营销推广费等收费行为。(8月3日《现代快报》)
从商业逻辑看,平台连接供需、撮合交易,本应以服务质量赢得市场信任。但部分平台背离服务本质,在“技术中介”身份掩护下,逐渐变成了“隐形剥削者”,动辄收取多项名目费用,甚至将基础数据也包装成收费项目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平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,以信息不对称为筹码,把规则制定权异化为收费定价权,在“不得不从”中榨取经营者利润,损害了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。
《指南》的出台,正是对这类行为的有力纠偏。“不得重复收费、不得转嫁成本、不得强制捆绑……”一项项禁止性条款明确划出监管红线,从根本上遏制收费行为“暗箱操作”的空间,强化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市场原则。这意味着,平台“躺着收钱”生存模式即将走到头。
监管红线之外,更要注重激发合规的内生动力。《指南》不仅强调平台“不得为”,也明确了“应当为”——要求平台建立合规管理组织、设立专门人员、开展风险评估、落实信息公示等。这些细致安排,体现了制度设计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、从“点上约束”向“面上治理”的转变。平台若想持续发展,必须把合规作为底线,主动构建自律文化,强化规则意识,而不是被动应付监管。
新规“划红线”,但要真正让市场清朗,还需强有力的执行,让制度真正落地。监管部门应强化对平台合规建设的日常监督,建立可量化、可追责的绩效机制,推动平台收费行为阳光化、标准化。建议进一步完善用户举报机制与风险预警系统,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,让平台经营者和用户都能在“规则之网”中有据可依、有信可托。
规范收费,不是限制平台发展,而是让平台发展更加稳健、更有质量。平台不是“收费中介”,而是服务枢纽;不是赢利机器,而是价值共创场。只有平台和商家形成利益共生、价值共赢的生态闭环,平台经济才有可能摆脱“赢者通吃”的怪圈,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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